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胡智锋

摘要:胡智锋,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胡智锋

胡智锋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院长,《现代传播》主编,教授、博士生导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戏剧与影视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国家一级学会——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会长。中国传媒学术领域第一位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7)。入选中组部“万人计划”第一批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014)、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2008)、“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10)、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2012年)、“新中国60年影响中国广播电视进程的60位人物”(2009)、国家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先后就读于山东大学(汉语言文学学士1981—1985年,现代戏剧硕士1985—1988年)、北京师范大学(影视学博士1999—2002年);哈佛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14.12—2015.12)。

1988年开始任教于北京广播学院(现中国传媒大学)。曾任中国传媒大学文艺系副主任、系总支副书记、电视学院总支副书记兼系副主任、学报总编、文科科研处处长、传媒艺术与文化研究中心主任。1992年晋升为讲师,1996年晋升为副教授,2000年晋升为教授,2004年起担任博士生导师。

长期从事影视美学、影视文化、传媒艺术、电视传播艺术、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的研究。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多次获得中国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中国广播电视艺术学始创者之一,电视美学的重要奠基者,电视传播艺术学、传媒艺术学创始人。

曾担任“五个一工程大奖”、中国新闻奖、中国广播影视大奖等国家级奖项的评委。参与了数百个电视频道、栏目、大型节目的策划和主创工作,是国内著名电视节目策划人。曾赴亚、非、欧、美、澳多个国家及地区进行讲学和学术交流。

 

火烈鸟小钟
作者/编辑: 火烈鸟小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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