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认为北京雪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允许制作 “营销奇葩说”节目、创设了“营销奇葩说”的微信公众号,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诉至法院。
CADF大联盟网获悉,因认为北京雪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允许制作 “营销奇葩说”节目、创设了“营销奇葩说”的微信公众号,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其系中国知名大型网络视频平台“爱奇艺”的合法经营者,也是国内知名的视频内容投资方、制作方和播出方;“奇葩说”是由原告投资、制作、推广、播放的中国首档说话达人秀视频节目,对外宣传的口号是,旨在寻找华人华语世界中,观点独特、口才出众的“最会说话的人”。经合法授权,原告享有第16260183号“奇葩说”注册商标专用权许可使用权。
而被告拥有并经营“雪领新媒体”网站、“雪领”、“雪领网络”和“营销奇葩说”的微信公众号,并宣称“营销奇葩说”是其打造的“国内首档直播+视频+音频+图文形式的营销大咖访谈”栏目,对外宣传的口号是:旨在寻找在营销领域观点独特、口才出众的“最懂营销的人”;在推广“营销奇葩说”栏目相关的文章中,大量使用含有“奇葩说”的字样。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而且被告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违背了公认的商业道德,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被告北京雪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即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并不得使用含有“奇葩说”字样的栏目名称、节目名称、微信公众号名称,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在“雪领新媒体”网站首页上端、微信公众号“营销奇葩说”连续7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在《新京报》中缝以外版面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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